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岳池县隶属一代伟人邓小平故里-四川省广安市,位于华蓥山西麓,毗邻重庆。全县辖22个镇、21个乡、1个翠湖景区管委会,有861个村民委员会、40个居委会、6271个村民小组、155个居民小组,总人口116万,幅员面积1457平方公里,有耕地面积5.3万公顷。县府所在地为九龙镇,因盛产水稻而享有“银岳池”之美誉。岳池古属巴地,先民板凳蛮合着巴渝舞的鼓点充当武王伐纣先锋,湖广填四川移民吼着高亢的川江号子来岳定居。先民们很好地吸收了湘粤文化和巴渝文化的精华,经过几千年的耕耘繁衍,形成独特的岳池农家文化。